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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细菌实验室整体布局要求:
1、细菌检验操作室(常规操作):细菌检验操作室是细菌培养与检验主要操作室,主要设施是实验台。对实验台的要求:
(1)实验台面积一般不小于2.4×1.3m。
(2)实验台位置应在实验室中心位置,要有充足光线;也可以做边台。
(3)实验台两侧安装小盆与水龙头。
(4)实验台中间设置试剂架,架上装有日光灯与插座。
(5)实验台材料要以耐热、耐酸碱为宜。
2、无菌室:无菌室通过空气的净化和空间的消毒为微生物实验提供一个相对无菌的工作环境,无菌室是处理样品和接种培养的主要工作间,应与细菌检验操作室紧密相连。为满足无菌室无菌要求,无菌间应满足以下布局:
(1)入口避开走廊,设在细菌检验操作室内。
(2)与操作室用两道缓冲间隔开。
(3)无菌室与缓冲间均装有紫外灯,要求每3平米安装30w紫外灯一盏。
(4)无菌室内设有实验台中央(实验台与边台皆可),紫外灯距实验台面要小于1.5m。
(5)无菌室与操作室之间设有双层窗构成小通道。
3、培养基制作室:培养基室是制作、配制微生物培养所需培养基及检验用试剂的场所,其主要设备应为边台与药品柜。
(1)边台上要放置电炉,以满足熔化煮沸培养基时用。
(2)边台材料要耐高热、耐酸碱。
(3)药品柜分门别类存放一些一般药品及试剂。
(4)危险、易腐易燃有毒有害药品单独设保险柜存放。
(5)边台上要放天平,以称取药品用。
4、洗涤消毒室:洗涤消毒室用以消毒洗涤待用与已用之玻璃器皿,培养基及污物,其面积应大于10㎡。为满足洗涤消毒的功能,洗涤消毒室应设有:
(1)1-2个洗涤池,洗涤池上下水网要畅通。
(2)器皿柜或实验台,以放置洗涤好器皿。
(3)高压灭菌锅,其所用电源应满足用电负荷。
(4)室内安有通风装置(通风柜)或换气扇。
(5)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在该室内,设供日常检验用水蒸馏水器装置。